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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消防安全状况调研报告

时间:2015-09-29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作者:盐城市消防支队 孔宪根

  近年来,化工企业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频发,形势不容乐观,事故中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极大,社会影响较差,间接影响了百姓的幸福感指数,甚至使得居住在园区附近的居民终日人心惶惶。无论是今年的天津“8•12”等重特大事故,还是2011年震惊全国的“响水万人大逃亡”,都给人民群众烙上无法抹去的噩梦。为紧跟沿海大开发战略发展需要和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响水县政府组织消防、安监、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内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企业消防安全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园区情况。化工产业是响水的支柱产业,响水生态化工园区规划面积10.5平方公里,地处国家二级开放口岸,位于响水县陈家港镇,距离县城30公里。是苏北第一家取得环保入户许可“绿卡”资格的化工园区。园区去年完成业务收入80亿元,今年力争打造成“百亿园区”,已成为全县“三驾马车”之一和沿海开发的重要“增长点”。化工开发区现已建成面积约10平方公里,中期规划面积为15平方公里,远期控制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

  (二)企业及危险源分布情况。园区目前有企业66家,其中生产47家(25家在生产、22家停产检修)、运输物流企业2家、配套2家(污水处理、热电厂)、储存1家、在建5家、长期停产9家;现有亿元以上企业18家,10亿元以上企业5家,上市公司3家(裕廊、联化、雅克);已形成了以裕廊为龙头的石油化工、大和氯碱为龙头的盐化工、联化和威耳为龙头的精细化工三大产业链。企业主要生产氯碱、医药农药中间体、染料颜料、油脂化学品、石油化工、生物能源、电子化学品、化学助剂及其他精细化学品产业。代表性企业有江苏裕廊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大和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之江化工有限公司等。园区内有危险品近1800余种,分布在所有化工企业中。

  (三)消防队、站建设情况。一是公安消防站情况。响水生态化工园区距离县城约30公里,周边30公里范围内仅有1个公安消防队。生态化工园区距响水县公安消防大队35公里,该队共有消防执勤车辆6辆,1辆斯太尔王水罐车,1辆斯太尔王泡沫水罐车,1辆斯太尔王A类压缩空气泡沫车,1辆12吨水罐车、1辆32米登高平台车、1辆抢险救援模块车。23种抢险救援器材、11种个人防护装备及常规器材齐全。泡沫7吨(其中抗溶性泡沫4吨、DTE泡沫2吨)。二是专职消防队建设。2013年响水县政府投资3500万元新建沿海特勤消防站(占地面积约2亩),已于2015年2月建成并投入执勤。2014年投入经费280万元购置的1辆25吨水罐车和1辆照明充气车。该站现有23名消防员,已配备7辆消防车(1辆东风水罐泡沫车、2辆斯太尔泡沫水罐车,1辆北奔干粉车,1辆32米高喷车,1辆25吨水罐车,1辆照明充气车),抗溶性泡沫5吨、ABC干粉2.5吨。三是企业消防站建设。园区内共有裕廊化工、联化科技2个企业消防站和园区外1个国华电厂企业消防站。裕廊化工消防站:现有12名消防员,3辆消防车。(1辆斯太尔王水罐车、1辆32米五十铃高喷车、1辆干粉车),抗溶性泡沫10吨、DTE2吨。联化科技消防站:现有12名消防员,1辆消防车。(一辆斯太尔28米高喷车),抗溶性泡沫7吨、DTE1吨;国华电厂消防站:现有17名消防员,2辆消防车。(1辆斯太尔王水罐车、1辆斯太尔王干粉泡沫车)氟蛋白泡沫2吨。

  (四)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园区现有道路约12.24KM,应建消火栓102个,现仅有消火栓47个,其中21只损坏。园区建有日供水5万吨的自来水厂一座,供水管网为环状管网,共有天然水源3处,人造水源5处。

  二、目前园区消防安全现状

  经对园区内企业进行排查和对近些年化工企业发生火灾原因进行分析,大部分单位和企业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较强,但也有不少单位存在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安全管理不到位,只重视效益不顾安全,屡屡违法违章操作,导致引发火灾事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一些企业“三同时”制度坚持不到位,部分建(构)筑物、化工装置设计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这些企业多数是首批进入园区,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申报相关手续。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一些企业因发展受限,擅自占用消防通道进行私自搭建也屡见不鲜。在排查的66家化工生产储存及配套企业中,手续基本齐全的50家,手续存在部分不全的2家,停产的9家,正在建设办理中的5家。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园区内应建市政消火栓102个,现仅有消火栓47个,其中21只损坏。供水管网虽是环状,但口径小于300MM。园区内消防通道普遍狭窄,且道路损坏严重。园区化工新建道路未接通市政给水管网和设置市政消火栓,普遍存在消防给水不足,部分单位消防水池水量不足。一旦发生大火难以扑救。存在该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舍不得消防投入,另一方面是城市市政给水建设存在漏洞,消火栓建设未能与道路同步建设到位。同时,响水生态化工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现有7辆消防车,已有1辆消防车报废,2辆消防车存在较大故障。

  (三)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化工园区缺少专门消防安全机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缺少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者责任不明确;有的单位虽有消防安全制度,但内部平时检查落实不够,多流于形式;部分企业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对消防违法的人和事处罚不力,缺乏应有的消防监督制约和处罚机制。

  三、工作建议

  1、制定出台消防为化工类审批的前置。为确保消防行政审批将化工企业建筑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前置条件,凡企业存在违规建设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生产,相关部门不得给予安评等通过。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给予安评通过将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

  2、充分发挥属地监管部门牵头监管优势。加大监管力度,实行无缝隙管理。质监、消防、供电等专业部门加大化工行业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并积极协助参与主管部门提请、牵头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好主管部门和化工园区管委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检查和隐患督改等工作,提升委员会巡查人员发现隐患、督改隐患的能力、水平。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对化工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新的意见和建议。

  3、强力措施保障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1)职责、责任宣传到位。《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规定对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的非常细致,消防部门将结合现场检查、会议等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让企业有管理依据可依,知管会管;2)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企业检查发现的主体责任制不落实问题,从严从重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抄送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强制企业关停整改。通过发现问题重罚重处,让企业不敢轻易冒险生产,对安全工作不抱有侥幸心理;3)强调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4、构建完善灭火救援力量指挥体系。目前灭火救援力量分为四块,一是公安消防队;二是政府专职消防队;三是部分大企业企业消防队;四是各单位自身的第一灭火救援处置力量。大队目前无法做到协同有效调配。建议:1、园区专职消防队每天安排一名管委会中层干部(副主任、副书记以上)值班,配备个人防护装备,负责火灾爆炸现场指挥、调度和协调企业消防队增援;2、各企业消防队每天由该企业一名值班管理层人员负责本企业消防队对接联系,也可由企业消防队长担任;3、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如事故仅限于灭火处置,由公安消防大队现场最高指挥员负责统筹指挥,园区管委会专职消防队值班员服从指挥,并按照指令实施人员、装备调集;其他如安监、环保、质监、供电等部门人员提供技术支持,服从指令。4、如事故危害性极大(随时可能发生爆炸、剧毒物质泄露等等),须协调更多相关部门,甚至社会力量开展救援,由县政府值班领导担任总指挥,成立事故处置指挥部,统一开展灭火救援、信息控制等处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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